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打工,有人故意找茬和我吵架,拿了个铁凳子砸了一下我脚,因为穿的是水鞋,没有外伤,她有刑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6 1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自家门口堆放物品砸到他人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受害人请求赔偿需举证倒塌堆放物的堆放人,无需证明堆放人有过错。
    堆放人主张无过错的应当举证证明,不能证明或证明不足的推定成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请人做事被工友误伤,属于故意或者主动过失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属于意外情形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请人做事被工友误伤不得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事人在和工友闹着玩时误伤工友,若属于工伤的,应当由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一般不用赔偿;但是不属于工伤的,则当事人应当根据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和本人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等重大过错的,在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其追偿部分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