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方欠女方父母钱不还也不离婚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16 15: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男方欠女方钱没按时归还的,女方可以先与男方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男方仍不愿意偿还的,女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女方欠债男方要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如果男方能够充分举证,女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男方诉讼离婚很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女方欠债男方要离婚的,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登记离婚,则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