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 结婚前 男方求婚的钻戒 奶奶赠予的手镯 离婚时候男方要求归还现金。女方需要归还嘛?

离婚
2019-05-25 11:50: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父母给女儿的钱财,当然就属于女儿婚前个人财产。领取结婚证之后,父母给女儿的钱财,如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个人的财产,那么就是女儿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在婚后给女儿的钱财,就属于女儿婚后共有财产,配偶有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