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营运货车被撞,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6 16: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撞营运车的赔偿应当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根据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撞营运车的赔偿应当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根据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人员伤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营运车辆误工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营运车辆误工费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 营运车辆的理赔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1、行驶证复印件
    2、驾驶证复印件
    3、(A、B照)就要体检回执单复印件
    4、营运证复印件
    5、货运就要货运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客运就客运的复印件)
    6、保单复印件
    7、保险公司开具的定损单原件
    8、如果定损单上有标注三角形的配件就表明要交残,就需要残值回收单原件
    9、车辆的维修发票原件
    1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1、被保险人的收款账号及开户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营运车辆的理赔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1、行驶证复印件
    2、驾驶证复印件
    3、(A、B照)就要体检回执单复印件
    4、营运证复印件
    5、货运就要货运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客运就客运的复印件)
    6、保单复印件
    7、保险公司开具的定损单原件
    8、如果定损单上有标注三角形的配件就表明要交残,就需要残值回收单原件
    9、车辆的维修发票原件
    1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1、被保险人的收款账号及开户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