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按月薪6000给我算。10月3日开始工作,给我算20天工资。合理吗?

讨薪
2023-06-16 16: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工资往往有很多因素,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等变动很大,所以要根据公司提供的工资表等进行核对。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工资是按30天算还是按31天,要视情况而定: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3、月计薪天数等于365天减去104天再除以12月等于
    21.75天。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企业应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也可以由劳动者授权的亲属代为领取,但应当有委托证明;企业应及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应根据企业的薪酬制度或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及工资包含的项目;按照周期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考勤记录,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及劳动者的休假期间及其他非提供正常劳动的期间;根据薪酬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及劳动者在一个劳动周期内的考勤记录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在支付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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