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开庭,被告不知情,是否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
2023-06-16 17:38: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并没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案件一定要证据齐全才能开庭。但作为案件的当事人,无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为了使自己的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证据越是客观真实、充分的,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就越大。
    可以这样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必须在按照法院指定的时间内提交。
  • 法律分析:是的。民事诉讼法本身就没有要求开庭时要念起诉状,而且之前起诉状副本已送达被告,双方当事人情况也都作了核实,因此这部分无需再念,只需陈述纠纷事实经过以及诉讼请求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