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地址搬迁,但劳动合同名称劳动者接受调动,能否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6 18: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 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公司地址搬迁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公司搬家后,改变了员工工作地址,归属于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内容。假如公司搬迁地址,给员工生活工作导致不方便,职工能够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职工能够回绝前去新工作地址工作中。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理应付款经济补偿金。依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要搬至很远的地方,便是变动了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内容,企业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告之职工。
    而企业仅提早二天才通告职工。企业的作法是不妥当的,都是不合法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变更企业地址,应当与职工开展商议,经劳资双方协商一致,企业在依规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和附加付款一个月薪水后,依规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应当让员工自离。
    让员工自离,换句话说,企业对职工没有的经济补偿金。企业这样做,应该是职工不负责任的违纪行为。企业调整工作地址,职工无法接受,归属于客观因素,非职工主观因素。职工不拆迁,则没法履行职责,这也是企业单方导致的,并非职工的义务。
    合法合规的作法是,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应与职工友善商议,依照协议书赔偿额度派发赔偿金,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利。
    假如企业跟你签的劳动合同书工作中地点是承诺到具体的工作地址上,那企业如今变动工作地点得话,属于劳动合同书的标准出现了转变,归属于不可以给予劳动合同签订时所承诺的工作条件,一般来讲必须根据商议开展解决,假如协商不成得话,那公司是必须依照经济补偿的要求让你开展赔偿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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