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今天要求加班,但是晚上的三小时我不想加了我想请假,但是领导不给批假,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6-16 18: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请假,若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手续,但领导不批,因此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单位要我加班,我有权利拒绝。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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