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人贷款借了1000到手七百一个礼拜还但是现在我逾期了他打电话给我家里人还发消息说要到我家里来这个怎么处理这算不算高利贷

民间借贷
2023-06-16 18: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借贷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法院经审理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且合法会判决还款并支付合理利息,经判决之后仍不还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私人借贷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承担高额逾期费用;承受平台的催收;面临信任危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欠了很多高利贷还不起的,可以采用下列维权办法:
    1、若自身的人身安全受到放高利贷人的威胁、恐吓时,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2、对于欠的高利贷问题,可以向法院进行积极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在法律允许的利率范围内进行偿还本息义务。因为:法律只保护在合法区间利率的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了高利贷还不上被人上门逼债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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