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哪种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

土地纠纷
2023-06-16 19: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确权要注意:
    1、不要扰乱祖宅合法继承的确权;
    2、不要拖延敷衍确权工作;
    3、不要阻碍无证宅基地的确权;
    4、确权前不得进行违法建设;
    5、对宅基地确权产生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
    6、确权前避免先签字后确权;
    7、确权中出现问题避免马上签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一般情形下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