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员工15年,现在单位效益不好,合同到了不签,还拖欠工资,,这种厂里负责人违法吗

讨薪
2023-06-16 19: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没有签合同且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单位及时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可以要求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资;单位拒付的,则劳动者可以采取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恶意欠薪的,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等机关来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恶意欠薪的,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等机关来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到期,若因员工个人原因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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