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咨询一下工伤签定的程序

工伤索赔
2023-06-16 22: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的程序:先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然后由该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由该部门依法作出决定;最后将决定书送达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以及抄送给社保经办机构。如果不予受理的,则将不予受理的决定书及时送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工伤认定有下列程序: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去向社保行政部门等提出申请;然后由其审查后,予以受理或者作出不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的,则再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最后将决定书送达给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工伤申报认定程序是:申请人在规定时期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供相关的材料;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告知单位和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书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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