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搬提前了三个月跟我们说但是我们不想去是跨市,现办公点深圳要搬到广州去这种有经济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7 00: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一般不会得到赔偿。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如果公司搬迁但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因此而与公司解约的,公司不需要赔偿,但要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则根据工作年限来算。法律依据:如果公司搬迁但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因此而与公司解约的,公司不需要赔偿,但要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则根据工作年限来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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