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中对方不承认全责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7 02:0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的,受害者可以自行垫付,待伤情治疗稳定后,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中对方不承认全责的,在事故发生的现场尽可能进行证据的记录,报警之后可以向交通警察出具自己的记录,交通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若属于对方全责,在十日内可以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方负全责,对方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与对方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做错事就要承认,不要推卸责任,但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的赔偿,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