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劳动局投诉,但劳动局不接受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6-17 02:0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如果要去劳动局投诉的,可以由本人亲自前往劳动局提交投诉举报的资料,请求劳动局维护其合法权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但要依法提供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资料等,例如劳动合同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问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受理,您可以把公司告上法庭,寻求法律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法律分析:如果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问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受理,您可以把公司告上法庭,寻求法律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