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离婚证,但是孩子的户口在男方,孩子一直都是我娘家抚养,我要把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我的户口本上可以吗?需要些什么?

2023-06-17 02:2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还没离婚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女方名下。孩子的户口可以跟随父亲也可以跟随母亲,只要父母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即使是还没离婚也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女方名下。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结婚后能把孩子户口迁到女方。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是可以跟随父母的任何一方的,孩子户口和抚养权没有任何关系,即使孩子的户口登记在母亲的户口里,抚养权仍然属于二人,离婚时男方仍然可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后女方不一定需要迁户口,法律并未对此做出强制性规定,但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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