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家奶粉卖30元,一家卖23元,可以投诉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6-17 02: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纠纷时间应当在两年以内,超过这个时间消费者协会就不再受理投诉;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投诉与索赔的区别为:
    1、依据不同,投诉是由于当事人对于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而向上一级部门投诉,而索赔是因为卖家侵害了奶粉的实体合法权益,具有法律依据而实施的;

    2、处理结果不同,投诉之后,受理部门会对投诉者承担赔礼道歉等责任,而索赔之后,卖方一般会对此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