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新的民法修改后,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由两年变为了三年,即被抚养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的追索。
抚养费支付人拒不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支付人进行强制执行,支付人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务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