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欠借钱3000块钱我说我今天还他们要把律师函发送到我家居住地我先在应该咋办?

2023-06-17 05: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债权人写好起诉状向欠款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提示向法院提起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果对方往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由于没有欠条,所以原告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第三人的证言。
    二、起诉后法院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三、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资金往来纪录,最后一次催款的证据(证人、录音资料以及书面催款证明等),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债还钱吧,欠款的本金以及合理的违约金和利息都是要偿还的。
    如果是高利贷,那就看是否属于合法的借贷,法律只保护合理合法的借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