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几年了,父亲现在不给孩子学费和生活费

子女抚养
2023-06-17 06:0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困难时未要求给付人给付抚养费的,给付人经济好转后不可以不给。当事人不支付的,可以起诉当事人。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现在社会子女普遍都上课外班,因此教育费的构成应当与时俱进包含课外班,双方可以协议分担,也可以起诉至法院判决分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因如学费等必要费用增加而导致原定抚养费不足的情况下,父母双方有给付能力的,法院支持子女增加抚育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孩子读大学了,如果孩子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不给抚养费,但如果孩子还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需要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