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发生医疗事故,但是检查不出原因,但病症都在我外表可见,病情越来重,找不到原因医院不给我治疗,我该怎么办做子宫切除引发的,我手术原因引起的,我要求医院再手术解决,我的主治大夫,就一直拖延时间,不给我做,以至我病重的每天下床活动都困难,全身好象胖的症状,肚子里形容不好是一种奇怪的总是怪动静,一我都折磨成没有人形了,我该求助哪个部闪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7 06: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冷静下来,医务人员要及时将事情上报上级处理,患者方也要积极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患者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冷静下来,保存各种证据,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遇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有: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
    2、患者可以征求医疗机构同意,封存病历或者药物、血液等实物;
    3、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