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离开一个月了,工厂一开始不让我走,后来工厂说要扣我两个月的工资

讨薪
2023-06-17 06: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辞退员工一般不得克扣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天数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足额给付,但若因劳动者突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厂克扣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责令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法》没有规定离职扣一个月工资。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辞职了工厂压一个月工资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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