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监外执行最长多少年?

刑事辩护
2023-06-17 0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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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押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的社区机构执行,在监外执行的一种执行办法。如果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但是监外执行,一般规定5年以内。如果有重大疾病的,在疾病治愈好之后,刑期未满,仍应收押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 监外执行的期间会计算在刑期内。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办理监外执行需要二十个工作日。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然后由批准机关在收到材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准予监外执行的,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四条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第十五条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在罪犯离开监狱、看守所之前,监狱、看守所应当核实其居住地,书面通知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对其进行出监、出所教育,书面告知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罪犯应当在告知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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