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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了采暖设施的坡顶型阁楼,应按照供热建筑面积的50%标准计算收费面积。
房间净高在
2.8米或
2.8米以上的平屋顶型阁楼,安装有采暖设施的按照供热建筑面积的100%标准计算收费面积,没有安装有采暖设施的按照供热建筑面积的50%标准计算收费面积。
房间净高在
2.8米以下的平屋顶型阁楼,安装有采暖设施的按照供热建筑面积的50%标准计算收费面积,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则按照供热建筑面积的25%标准计算收费面积。
计算
热费1=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热价
热费2=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热价
热费3=去阳台套内建筑面积*去阳台套内建筑面积热价
热费4=用热使用面积*用热使用面积热价
热费5=去过门使用面积*去过门使用面积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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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暖费一般是不能拒交的,长期空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但如果温度不达标,或者供暖不能保障的,可以不交取暖费。
法律依据:《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
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
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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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入户之前的取暖费,交房之前的取暖费由开发商承担,交房之后的取暖费由业主承担。取暖费都是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的,有的按使用面积收费,有的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各地不一致,但是大部分的地方按照此方法算: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
5.8元每平米每月,非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
7.5元每平米每月。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城市供热价格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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