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放弃社会保障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7 07: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放弃社保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的。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的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合同放弃社保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的。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的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职工自愿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因其内容违法,因此是无效的。
    1、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说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一项强制的法定义务。
    2、加之,保险法还明确规定了,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缴纳社保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法定的义务。
    职工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义务,因此该协议即使不是受欺骗或者胁迫之下签订的,仍然是无效的协议。
    3、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能豁免医疗费的赔偿责任。
    由于职工当时未参加社会保险,所以医疗费用全部由其个人自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各地一般有规定职工依然有向单位追偿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医疗保险应当承担的范围内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
    拓展资料:
    1、如果员工以公司未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起诉讼,公司依然要为该员工缴纳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
    2、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面临着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不管是口头承诺还是签订书面协议而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