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之前没有领证怀孕了,孕期六个月孩子发育不好,引产了,这种情况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么

社会保险
2023-06-17 08:0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性不可以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对于女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女职工和男职工的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可以,只要你所在的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就能享有生育保险待遇,与是否离婚无关。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了生育津贴,因此孕期离婚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未婚生子一般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未婚生育违反了相关的生育政策,尽管可以依法休产假,但是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等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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