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被打了,脸上缝了几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7 08: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后再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把人打流血缝针的,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由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行政拘留和罚款;
    (3)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应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