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被别人撞了交警照了相片对方全责,就离开了现场,现在对方要求他指定地点维修,不愿意到4s店维修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7 08: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车被撞对方全责的处理:需报及时警处理,交警会勘验现场,并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的,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完毕后,不足的部分由负全责的当事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可以咨询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被车撞了处理方法如下:
    1、转移到安全区域。
    2、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前来处理。
    3、向保险公司咨询。

    4、与撞车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