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女朋友没有结婚证,但是我们有一个3岁的女儿。他现在分手了。孩子不在乎,生活费不给,微信黑化,电话黑化。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6-17 09: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领结婚证的,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或者情侣关系,不用去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则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就是没有结婚。法律不保护同居,但是保护孩子的利益。所以,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处理好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慎重对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如下:你们俩协商一下,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明确孩子归谁抚养。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想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支付多少钱(按法律规定,一般是按月支付本人收入的30,),怎样支付。同时,不抚养孩子的可以按时看望孩子。如果双方有财产的话,把各自的财产分开。
    上述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没领结婚证那么你们的关系就是同居关系,两个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按照我国民法制度,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若母亲抛弃子女没有尽到自己的抚养教育义务。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要求法院判决其履行抚养义务,即支付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一般按照月给付直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
    你可以与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而扶养费追诉不纳入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