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车祸去世有一笔赔偿金,我大伯是我爷爷亲儿子,到了别人家做上门女婿,这么多年也未尽赡养义务,现在想分赔偿金可以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7 09: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金家属的分配,由死者家属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亲疏关系进行分配;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死亡的,在死者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中按亲疏关系进行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应优先照顾被抚养人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赡养人有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付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即使其不赡养死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尽主要赡养义务能够多分遗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是可以多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十八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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