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租房不想租了想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17 09: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想租房的处理是:如果双方未订立租赁合同的,则当事人可以向出租人说明本人不想租的情况;如果已经订立租赁合同,则不想租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承租人赖着不走可以报警。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处理。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照约定返还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承租人赖着不走通常而言是可以报警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处理。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照约定返还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