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老板是个体户,我在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不

工伤索赔
2023-06-17 10:0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本人不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算工伤;如果经交警认定,本人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则不算工伤,不能去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上下班发生的交通事故,若在合理路线内且不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的,算工伤。职工是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六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 因工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员工所在的单位或者员工一方可以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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