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办幼儿园工作了十多年,现在,被幼儿园辞退了而且什么补偿都没有,想咨询一下

2019-05-25 13:40: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辞退后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裁减人员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劳动者重新出现,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但因情况变化确实无法履行的而劳动合同解除的。  
    1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因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5、因用人单位歇业、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点延伸阅读: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1.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但未造成失业的,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原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企业、商业网点出售,购买方是原单位职工的,应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6.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职工获批准因私出境逾期不归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8.职工因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离职费,但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若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若超过,则超过的部分需交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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