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不动产权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我能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7 11: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的分配方式:
    1、若该房屋属于丈夫个人财产的,则除另有约定外,不得进行分配;
    2、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归登记一方。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了产权房的分割如下:如果产权登记的是双方名字,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之后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则不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产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该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由双方进行协商,不能协商时,可以由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