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核实了我的姓名,然后就挂断了,我再往回拨请问这个是不是诈骗电话?

诈骗
2023-06-17 11: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遇到诈骗电话的,应当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接到诈骗电话的处理:首先核实对方身份,确定是骗局后不予理睬并向号码所属运营商等渠道举报该号码;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是到公安机关报警;通过手机自带或安装的安全软件设置拦截,并向电话号码所属运营商等渠道举报。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遇到诈骗电话的,应这样处理:首先可以先进行录音,保留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电话涉嫌诈骗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所以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