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子,结果双方分开,女方不愿意出扶养费,可以申诉吗?

2019-05-25 13:49: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国家未对未婚生子有处罚的规定,因此是不能处罚的。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其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不少国家、地区的法律都赋予非婚生子女较少的权利,即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
    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非婚生子女常会被视为耻辱。未婚妈妈常会被逼或被游说放弃子女抚养权。

    中国由于亲属法的立法基本精神已经由原本的家长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加上以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故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且不必要,因此也有学者主张应该停止区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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