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同居期间,女人买了房子,男人给了20万,房子是女人的名字,分手后女人要退还吗?

同居
2023-06-17 12: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同居是没有受婚姻法的保护,结婚才受到婚姻法的约束。分手后是否需要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接下来主要分析一些常见的经济纠纷问题。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即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未取得产权证,则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有两人名字,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同居时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分手后女方要归还吗
    法律分析:
    大额财产的赠与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分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