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七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7 12: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
    例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证据。除此之外,最好能够找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的证据,这有利于计算应缴纳保险的时间。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判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首先看你的和公司是不是劳动关系,如果你是某业务承包商或者代理商,那就不算劳动关系!
    不算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社保、辞退赔偿都没有
    是劳动关系的,你工作10年了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相关赔偿,可以要求公司足额缴纳社保,如果公司不要你了应该按照10年的工龄,每年给你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

    如果作为我,我没达到退休年龄+发报酬的银行卡每月是公司发的“工资”(资金名目),那我就要到仲裁庭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以单位没有买社保要求按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款支付补偿金(计算方法是47条),然后要求公司补缴10年的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