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