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学校被打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7 13:2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的,家长可以与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问题,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被打孩子的家长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校内学生打架,学校有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受伤,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老师打学生如何处理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老师打学生情节很轻,只是为了提醒教育学生,可以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其提醒,严重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如果老师打学生情节比较严重,给学生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则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能对其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作为学生一方,可以要求老师对其进行赔偿,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学生受伤严重,构成轻伤或者重伤的,老师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学生一方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