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屋领取结婚证后转让写的两人姓名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7 15: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名字是有用的。对于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后,房产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时,则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如果你结婚前买的房子办下了产权证并且是你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但一方是婚前交款购房,婚后才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书,该房子产权的取得完全是一方婚前金钱价值的转换,购房合同.发票等可以说明问题,因此应当认为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归还银行按揭的钱是双方的共同收入,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的行为,而且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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