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说10月1号到3号上班,后面再安排调休,合法吗?

讨薪
2023-06-17 16: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一般是没有权利随意调休员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应该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制订合理合法的单位规章制度。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
    (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
    (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一条
    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 法律是更注重保障劳动者休息的权利,调休是用人单位自主权,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是法律提倡的举措,用人单位可以强制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过,从人文关怀上来说,用人单位可以在调休上尽量照顾劳动者安排。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第一条
    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业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公司在星期日调休,员工是有权拒绝的。公司要求加班的决定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也要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才能安排员工加班。此外公司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加班时才能用调休来代替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则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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