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男方父母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父母把房子转让给儿子,如果离婚,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7 16:4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不管房本上有没有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会被分割,一般按照平均分割为原则。婚后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之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婚后将房屋赠送给夫妻双方。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将房屋赠送给子女个人,那该房屋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一方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并且明确指定该房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房产,不是共同房产;如果是赠与给一方的房产,但是房产证上的是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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