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十岁的孩子能补办出生证明吗?

2023-06-17 16: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出生证明: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有了出生证明就可以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补办一般不需要父母同时前往办理,可以让其中一方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出生证明办理部门补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出生证明补办一般不需要父母同时前往办理,可以让其中一方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出生证明办理部门补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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