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东西被偷了,价值400左右。我大概知道是谁,报警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追回来吗?

刑事辩护
2023-06-17 16: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对于被盗窃的财物,应当及时就该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若成功侦破案件则可以进行追回。《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您好,偷拿的东西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是金额大,涉嫌盗窃罪的,可以报警。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是否报警或起诉。
  • 盗窃罪联系到受害人的方法:可以通过报案人、控告人的报案或控告来联系到受害人,也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或者被害人的陈述、公安机关的调查来联系到受害人,将财物退还给受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