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经交了物业费,但是交款收据丢了,现在被物业管理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17 17: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先行与业主进行协商、发出催缴通知,经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承担违约滞纳金等损害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被物业起诉拖欠物业费,当事人可自己应诉也可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当事人应认真查看物业服务合同,详细解读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明确自己拖欠物业费的理由。如果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业主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收集相关的证据提交法院,并按时去法院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物业起诉当事人拖欠物业费的,当事人可自己应诉也可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当事人应认真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确定好自己拖欠物业费的行为有理可说。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收集相关的证据,按时去法院参与诉讼。
    当事人委托律师处理的,可以要求律师代为收集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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