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客房子到期了,还想租但是我不想签合同,房东能不能把我赶走

房屋租赁
2023-06-17 17: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可以强制赶走租客。房东应向租客送达退租通知,房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返还押金,租客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不能赶走租客,出现法定解约事由的除外。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合同到期租客赖着不走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尽量和承租人沟通协商,让其腾空房屋、尽快搬走;
    2、不愿意搬走的可以和其续签租赁合同,让其继续缴纳租金;
    3、既不搬走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承租人腾空房返还出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