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大厂工作八年,没有缴纳社保,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3-06-17 21: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假如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除了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外,还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法律分析:不合法。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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