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裁定书下来后,被告还是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17 22: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书下来了对方还是不给钱,你可以在判决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判决书下来了对方还是不给钱,你可以在判决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在判决书下来以后,当事人需要按照生效判决书的规定来履行还钱义务。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但法律并没有对还款方式进行限定,因此债务人既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方式来还款,也可以通过转账等方式来还款。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