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喝醉酒被打伤人,现在受害人的病自己看好了,但是他现在要误工费那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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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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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故意伤人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
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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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